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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首批房贷者即将清债 专家提醒记得解除手续
作者:佚名 | 转贴自:云南日报 | 点击数:997 | 更新时间:2012/11/13 | 文章录入:forward

      [提要]2003年前后,我国才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由于那一波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15年居多,按此计算,将有第一批“房奴”要清债了。无债一身轻,并不表示缴完房贷就无事了,各银行相关负责人提醒,房子原来是抵押给银行的,还完房贷记得解除手续。

      昆明首批房贷者即将清债还完房贷记得解除手续否则不能抵押贷款及过户交易

     

      2003年前后,我国才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由于那一波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15年居多,按此计算,将有第一批“房奴”要清债了。无债一身轻,并不表示缴完房贷就无事了,各银行相关负责人提醒,房子原来是抵押给银行的,还完房贷记得解除手续。需要银行为你出具结清证明以及房产抵押的证明(期证或者他项权证),然后自己到房产局办理解除手续。若不解除,房子将不能再次抵押贷款,不能过户交易。

      10年前后买房压力不可比

      2003年,位于五华区茭菱路的创意英国温莎堡,均价为3100元/平方米。买100平方米只需31万元。2012年,就在同一区域内的楼盘,新盘开盘价就纷纷突破了万元大关,100平方米的房子至少需要100万元。超过3倍的价格增长,不仅让刚性需求的买房人望而却步,更让买了房的市民,深陷房奴的压力中。

      按照按揭七成计算,同样是100平米,贷款期限是10年的房子,根据2012年7月6日基准利率来算,每月需还款金额应为7966.18元。而在2003年,购房者每月只需还房贷1624.29元左右。

      10年前购房者贷款轻松还

      “房价涨幅永远高于工资的涨幅,以前买房敢看翠湖边,一环内的楼盘,而现在就连呈贡新区的部分楼盘都不敢轻易下手。我现在住的小区是2002年时购买的,还贷10年还觉得给银行赚得太多。而现在买房,希望还款周期越长越好,若是投资洋房、别墅这类物业更是压力巨大。”市民张女士说。

      采访中,多家银行负责人也坦言,当年的房产往往已经增值了几倍,第一波从投资房产中赚到钱的市民,早已具备提前还款的能力。由于每月只用还1000来元,一部分当年办理15年期限贷款的市民纷纷提出提前办理还贷。可以说,第一波房贷者早已清债。这部分人,现在和银行的贷款关系多处于投资贷款阶段。

      值得关注的是,第一波办理房贷业务的市民可能还涉及房贷险这一问题。住房贷款提前还清了,房贷险是退保还是继续保下去?业内人士提醒,贷款人可以携带保险单正本和提前还清贷款证明,到保险公司按月退还提前交的保费,提前还清贷款所退还保险费,为已交保险费在提前归还时的现值减去提前归还前占用保险费在提前归还时的现值。也可更改受益人,从房贷提前还清的那一刻起,房贷险的受益人就可以变更了。这样就可以更改房贷险受益人为房主自己,把房贷险作为家财险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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