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
城镇化,这或许是十八大之后房地产业内最热的一个词汇。2012年四季度,该词的用户关注度和媒体关注度直线拉升。而关注的主力人群,正是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30-39岁的金融业和房地产从业者。在房地产企业内部会议上,“城镇化”也成为提及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这段时间以来,城镇化这个词也一直在我脑海回荡。我不时的问自己这些问题,城镇化是不是意味着房地产企业的春天来了?是不是意味着新一轮造城运动的开始?是不是意味着房地产行业将普降甘霖?
在听,在看,在观察。城镇化的解读,这次,有着不一样的意味。高层的声音在回响: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不能人为“造城”,要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融合,让农民工逐步融入城镇。
是的,城镇化一定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暖春,但绝不是每一家房地产企业都能。因为,这次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所谓“新型”,那就意味着不仅仅是城镇的房子拔高了,还意味着民众的收入更高了;不仅仅是城镇的居民增多了,还意味着居民能够平等地享受城镇的医疗、社保、教育等公共产品;不仅仅是大城市更加发达,还意味着层出不穷的小城镇、中小城市和城市群的崛起;不仅仅是大家生活在一起,还意味着通过产业的纽带,民众集中在城镇工作……
要达到这样的目的,恐怕一大批房地产企业是要被过滤掉的。留下来享受城镇化“福利”的,或许剩下的多是那些更重视社会责任感的国有房地产企业,多是那些资产规模大、实力强、运作规范的大型房地产企业,多是那些技术领先、践行生态、绿色观念的房地产企业,多是那些既会建设楼房又会建设城市、既追求利润更关注民生的综合性城市运营企业。
新京报曾经刊登过一篇文章,提到了界定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的六大指标,包括扩利税、馈社会的社会经济责任,增就业、提服务的社会关系责任,留精品、传后世的城市建设责任,保障房、敢担当的保障房建设责任,低排放、降耗能的绿色责任,做公益、济天下的社会公益责任。对此,我深感赞同。
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十多个部委参与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即将颁布,届时,形势将更加明朗。未来几年,能够阔步天下的房地产企业,必将是那些大型的责任房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