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新闻

精品楼盘


  • 仰天岗•国际生态城…

  • 第三城•财富中心

  • 新广丰食品物流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盛世同创 >> 新闻中心 >> 业界新闻

粤五条细则落地 20%个税未提及
作者:佚名 | 转贴自:中国证券报 | 点击数:1114 | 更新时间:2013/3/26 | 文章录入:forward

    25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定调2013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内容要求,广州、深圳需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要求,广州、深圳、佛山、珠海四个城市继续执行限购。这是全国首个落地的“国五条”细则。然而“国五条”细则中提出的二手房交易或征收20%个税的内容在广东省国五条中并未提及。

    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政策在各地方的细则中如何体现已成为当前人们十分关心的一个焦点。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广东省的最新政策是“国五条”的第一个地方细则,其中很多内容并未明确,特别是个税20%,在政策文件中未提及。还有待各地方市一级单位的细则出台。从内容看,广东版的国五条落地政策,仅是一个原则性文件,内容无新意。这份文件中的大部分条款均为此前已经实施的条款,对市场影响不大。而其中可能对后市产生比较大影响的政策主要有两条,即探索限地价、竞房价等土地出让方式,完成各级政府的房产信息联网。这两项政策均为房产税、限房价等政策的前期预备性政策。

    中原地产认为,目前还很难从广东细则判断其整体市场执行政策的力度。本轮调控的后市走势还有待看其各市级单位的落地细则。

    此前有传闻称国税总局、住建部正在制定新“国五条”细则落实指导方案,业内人士认为,楼市的总体走势尚需等待“部委版”细则出台,还需看京沪广深四个一线城市的落地细则的调整力度以及后期执行力度。

 
 
版权所有:云南盛世千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大西路新广丰食品批发市场B区1栋11楼
电话:0871-67200177 传真:0871-67200588 邮箱:ss51888@126.com
滇ICP备1200524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