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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最宽松”公积金政策 提高公积金使用率
作者:佚名 | 转贴自:新华网 | 点击数:828 | 更新时间:2015/6/23 | 文章录入:forward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出台“最宽松”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其中,职工无需先还清商业贷款即可实现“商转公”,新购住房可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结存资金。

据有关意见,住房贷款“商转公”一步到位。缴存职工商业住房贷款符合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无需先还清商业贷款,可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

此外,职工新购买住房,可凭购房合同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结存资金,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载明的价款;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凭无房证明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

同时,江西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和首付比例,延长贷款期限。对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者,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可提高至30年;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延伸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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